鄰苯二甲酸二丁酯

歐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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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物質在化妝品,包括指甲油中的使用都被歐盟指令76/768/EEC 1976禁止。[4]. [5]

從1999年起,DBP在兒童玩具中的使用也受到了限制。[6]

美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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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11月起,DBP被列入1986年加利福尼亞州65號提案(英語:California Proposition 65 (1986))可疑致畸物清單中,是一種可疑的內分泌干擾素,曾用在指甲油中。所有主要生產商都從2006年秋季開始減少這種物質在指甲油中的使用。

DBP在兒童玩具和兒童保育用品中被永久禁止使用超過1000 ppm的濃度,是由《2008年消費品安全改善法》(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of 2008,CPSIA)中section 108規定的。